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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级以上政府将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华商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2 11:00 打印

    当有突发事件发生,信息不对称可能在社会公众中引起恐慌、谣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昨日召开,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表示,下一步将在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和发言人制度。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10月1日颁布实施,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得到明确。同时,在全国首次明确了应急预案、应急平台体系的制定要求和建设内容,以及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基本内容。

  《办法》还在全国首次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日,为每年的5月12日。各级政府公职人员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或存在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造成后果等行为,将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省级应急救援队伍17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11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213支。并已完成全省范围内的隐患排查、风险分析,将2425家企业的4172处重大危险源纳入重大危险数据库。

  昨日,我省五支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被授牌,分别是由省交通运输厅组建的省应急运输保障救援队;武警交通第五支队组建的省交通设施抢险应急救援队;由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别组建的省道路交通抢险应急救援队以及省矿山应急救援队。

  此外,省级食盐储备库等10个省级应急物资保障单位被授牌,西安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公园街社区等42个基层单位被授予第六批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分别授予1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