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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依法拘留欠账包工头 保护残疾农民工权益

来源 :陕西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08:28 打印

    农民工张虎在外打工,在施工中因楼板断裂致其摔伤截肢,包工头在支付了部分损失再无下文,导致后期治疗费用及伤残赔偿金没有着落。1月21日,三原法院执结了这起因侵犯生命、健康权提起的民事案件,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2009年5月,张虎受雇于无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孙强,2009年7月1日在施工过程中,因楼板断裂致使张虎从2楼摔落,落地后胳膊被坠落的楼板塌伤导致右上肢截肢,孙强在垫付了76000元后就再无出现,张虎无奈于2012年10月将孙强诉至三原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孙强承担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9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被告方孙强一直未按判决履行,张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孙强住处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孙强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给孙强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找到孙强所在的村委会,和村委会干部一起对孙强进行说服教育及法律引导,孙强仍不予理睬。年关将近,为了使身体已残疾的张虎能过上一个好年,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经执行法官提请院长批准,对孙强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直到这时,孙强才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快与张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张虎6万元,至此,本案得以顺利结案。

   法官寄语:我们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农民工兄弟的辛勤劳动,因为种种原因,致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应该花大力气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使整个社会得以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