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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狠刹领导干部吃喝玩乐奢侈之风

来源 :三秦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08:40 打印

    严禁上级机关以任何借口到下级机关索要财物、报销费用;下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上级机关及领导干部赠送土特产品及有价证券;不准组织和参加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洗浴、娱乐等活动……

 

    记者昨日从碑林区纪委了解到,该区出台十项规定,严管领导干部吃喝玩乐奢侈浪费之风。这十项规定包括: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的领导责任和审批程序,实行对口单位陪餐的制度;严禁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送礼,特别不准以拜年、联谊名义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借年终总结会、表彰会、团拜会、答谢会等名义大吃大喝;严禁上下级之间,街道、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借领导岗位、职务变动、出差、出国(境)、进修学习、生病住院之机,搞各种迎送宴请活动和收受礼金、礼品;严禁党政领导干部接受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在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期间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借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名义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到休闲、娱乐、健身、美容等场所活动;严禁报销一切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及活动费用。据了解,对出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纪律检查部门将追究主要领导党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