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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物价局推行“价格诚信建设”新制度

来源 :新华网陕西频道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08:53 打印

   去年以来,洛川县物价局为维护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先后被省物价局评为“政风行风先进集体”、“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局评为“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价格监管服务先进集体”和价格检查、行政和执法优秀单位,在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名列第二。

   为让群众欢度春节,深入到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大对猪肉、粮油、禽蛋等相关副食品的检、巡查力度,对标价不规范、无收费公示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稳定节日期间价格,保障群众生活需要。聘请价格监测员,定时、定点、定人采价,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及时与完整性。组建全县价格监测站(点)9个。形成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上报监测表62次,编写《洛价监测》28期,并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布副食和农用资料零售价格、苹果产地及销售地点价格。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和教学辅导资料价格公示制度,把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以及价格举报电话在《果乡物价》和政府网站上公示。加强对全县医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辖区内的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药价实行“零差率”、医疗收费等专项检查。

   开展“明码标价示范店”、明码标价一条街活动,引导经营者自觉、诚信经营。设立价格咨询点3处、检查指导70次,涉及经营单位80家。开通举报电话,受理价格咨询和举报案件15件,调解8件,立案查处7件,结案7件,查处违法收入0.3万元。清理涉企、涉农行政收费项目100个,严格界定10家服务性收费行为,取消收费项目1项,清退违规收入3万元,检查医疗单位44家、教育机构56家、修理场13家、超市9个、宾馆、粮油门市等85个。立案查处10件,查处违规收入30万元。该局还投入3000元给4个新社区统一制作了价格服务牌匾,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