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银办发〔2013〕44号)精神,结合陕西省征信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传活动,促使政府部门加强对《条例》的认识,基层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人员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增强自觉遵守《条例》开展征信业务的意识,社会公众全面掌握个人征信知识和保护征信权益的途径,从而营造“学《条例》、知《条例》、遵《条例》”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宣传时间
于2013年3月15日《条例》正式施行之日启动,至6月14日“信用记录关爱日”结束,历时3个月
三、宣传对象
陕西省内有关政府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社会公众
四、宣传口号
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
五、宣传内容
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着重宣传以下几个方面:《条例》适用范围、征信监管体制、征信机构、征信业务规则、征信信息主体权益、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条例》出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等。
六、主要宣传活动
(1)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召开陕西省《条例》专题宣传动员会,对宣传工作进行安排布署。召开金融机构《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
(2)3月15日,在西安市西钞广场举行以“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3)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省政府“信用陕西”网站、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网站发布宣传消息,刊登宣传提纲。在陕西电视台、电台、陕西日报播出《条例》专题节目,刊载《条例》及释义。
(4)开展关于《条例》等征信知识的网络有奖竞赛。利用征信水平测试系统,开展面向金融机构的征信知识现场竞赛。
(5)与陕西省金融学会联合举办面向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大学生的《条例》有奖征文活动,并进行评比。
(6)围绕《条例》内容,组织创作系列文艺作品,举办“宣传征信《条例》,传唱征信之歌”文艺汇演等活动。
(7)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举办由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的《条例》培训班,讲解《条例》及相关征信知识。
(8)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适时举办《条例》广场集中宣传。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等针对性宣传活动。
(9)金融机构在银行短信、对账单原有内容上增加《条例》宣传内容。结合征信典型案例及自身工作特点,开展以规范征信业务活动、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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