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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次检测不合格强制注销

来源 :西安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09:39 打印

    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西安市整治黑烟车、黄标车、无标车、超标车双百日行动动员会”,这是我市全力推进 “治污减霾”的又一项重大行动。

   连续3次检测不合格车辆将被强制注销

   截至5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70万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也呈现加重的趋势。对此,市“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公安、交通、市容园林、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双百日”整治行动,以遏制黑烟车、黄标车、无标车、超标车违规行驶,违法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据悉,6月10日-8月20日,为第一个百日行动阶段,即:全面查处阶段。主要严查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各类黑烟车、黄标车、无标车、超标车;抽查全市车辆大户单位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查全市运营频次高、污染排放重的公交、客运、货运、旅游、邮政、物流、环卫、洒水、渣土、押钞以及驾校教练、超市免费大巴等车辆。

   8月21日-11月30日,为第二个百日行动阶段,即:重点治理阶段。进一步加大查处督办力度,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连续突查、限期整改、督办落实;对超标排放、屡查屡犯的车辆重点监管、强制维护、限期达标;对排放黑烟严重,市民反映强烈的营运车辆限制许可、停运整改、力促更新;对逾期未落实整改要求、连续3次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予以强制注销。

   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各司其职

   根据“双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和各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任务更加明确。市环保局将会同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工作,负责对车辆大户单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工作;负责对公交、客运、货运、旅游、渣土、邮政、物流等重点排放车辆的排查工作;负责对市民投诉举报的“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工作。配合市交警支队做好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违反限行规定黄标车、无标车的查处;负责对道路上行驶“冒黑烟”车辆的查处;负责对押钞车“冒黑烟”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市环保局做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工作,做好市民投诉举报“冒黑烟”车辆的信息核实工作,做好逾期未落实整改要求、连续3次检测不合格车辆的强制注销工作。

   市环保局和市交警支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处的黑烟车、黄标车、无标车、超标车以及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该处罚的处罚,该整改的整改,该叫停的叫停,该曝光的曝光,该注销的注销。

   市交通局须加强对所属公交、客运、货运、旅游以及驾校教练、超市免费大巴等“冒黑烟”及超标排放车辆的维护治理工作;监督机动车维修治理企业对超标排放车辆实施强制维护;做好对排放黑烟严重,市民反映强烈营运车辆的限制许可、停运整改工作。

   市市容园林局加强对所属环卫、洒水等“冒黑烟”及超标排放车辆的维护治理工作。

   市邮政局加强对所属邮政“冒黑烟”及超标排放车辆的维护治理工作。同时,市交通局、市市容园林局、市邮政局将配合市环保局做好所属重点排放车辆的排查工作。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级及以下党政机关黑烟车、黄标车、无标车、超标车的整治工作,并带头落实黄标车及国Ⅱ排放标准以下(含国Ⅱ)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

   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将加强对定期检验车辆尾气排放状况的检测工作,对未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通过年审和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