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窝点使用的化学添加剂非常多
警方查获的胶囊
毒食品
熟肉色相好 全靠“胭脂红”
户县警方在一熟食店查出十余种化学物品
为提高煮肉效率,改变猪肉口感及颜色,经营熟食店的袁某每次煮肉时都会在锅内加入亚硝酸盐、胭脂红、工业盐等化学品。6月24日,户县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将其刑拘。
加胭脂红熟食“受欢迎”
“我们是在例行的治安检查时,发现袁某所经营的熟食店存在脏乱差现象,在对其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她所加工的猪蹄、猪头肉等肉食中加有亚硝酸盐等化学用品。”户县公安局余下派出所教导员张建行说,袁某已被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34岁的袁某是四川富顺县人,2012年3月至今,与丈夫在余下镇沈家营村一民房内,从事熟食加工,销售。她所经营的熟食店主要销售猪蹄、猪头肉等熟食。据袁某讲,她的熟食店两天煮一次肉,每次煮肉时她都会在锅内提前加入胭脂红色素,为提高煮猪肉效率,让猪肉嚼起来更筋道,煮肉过程中她还会加入亚硝酸盐。
“加入这些化学物品后,煮出来的肉不但肉质筋道,色相也非常好。”袁某说,虽然她是推着三轮车销售,但由于使用了“独特秘方”,猪头肉、猪蹄等很受顾客欢迎,平均一天能卖出二十余斤,日营业收入可达600余元。
涉嫌产销有毒食品被刑拘
“看,这些化学添加剂都是从袁某的熟食店内发现的。”昨日,余下派出所办案民警拿出了袁某加工熟食时所用的十余种化学物品,其中包括食品加工中明令禁止的工业盐。
据办案民警了解,袁某加入胭脂红时,并没有严格的剂量,而是凭感觉随意添加。她今年6月9日才在余下工商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自2012年3月至今,她共生产销售猪头肉、猪蹄等熟食6000余斤,涉案价值约二十万元,熟食主要销往户县周边地区。目前她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户县公安局刑拘。
据了解,户县公安局今年以来共查获涉嫌加工有毒有害劣质食品案件11起,仅其中3家所用的化学添加剂就多达23种。
■化学添加剂有何危害?
在媒体以往报道的食物中毒案件里,导致中毒的食物中常常检出含有亚硝酸盐。记者从食药监部门了解到,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非常高,通常人体摄入0.3至0.5克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作为防腐剂而应用在肉质食品里的亚硝酸盐一直被认为是致癌物。
人体长期食用含有工业盐的“黑心猪肉”,可导致机体缺氧,还可转变为强致癌物质亚硝胺。
胭脂红,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肝脏产生一定伤害。
假胶囊
淀粉+中药+西地那非粉=肾药?
5人生产、销售假药被刑拘
用玉米淀粉、中药粉、西地那非粉(西药配料)就能造出包治肾病的药,你相信吗?6月23日,户县警方就端掉了一个隐藏在出租房内的假药生产窝点。
6月23日,户县公安局秦渡派出所民警陈鹏程、方超栋在秦户路治安巡逻时,一辆牌号为陕AZG232的快捷货运面包车,在见到两民警驾驶的警车时,突然减慢车速。巡逻警车迎面接近这辆面包车时,透过半掩的车窗,陈鹏程发现面包车司机神情很是惊慌。“当时我们就觉得这辆车可疑。”陈鹏程与方超栋当即掉头,截住面包车,在车内发现4袋散装的胶囊药,“我们询问司机袋子内装的是什么药,对方闪烁其词说不清楚。”
经查,民警询问得知,坐在面包车内的男子姓朱,是4袋散装胶囊药的货主。散装胶囊药来自张某经营的黑加工厂,将被朱某运往其在长安区的黑窝点,进行二次加工制成板装胶囊。随后,民警在长安区石砭峪村找到了朱某的假药加工窝点,现场缴获胶囊填粉用套合机3台、压板机1台、机器模具3套、原料PVC7箱、药板3箱、胶囊4袋约13万粒。随后,民警又在户县秦渡镇王渭村一出租房内,将张某等人抓获。
“在抓获张某时,现场发现一袋玉米淀粉、3袋中药粉、10袋西地那非粉。”陈鹏程说,玉米淀粉是用来制造假药的原料,将其与所谓的中药粉以及西地那非粉混合后,装填进胶囊壳后就成了一颗胶囊药,“加工的假药叫什么名字,张某称并不清楚,只说这药是用来治疗肾病的。”
张某交代,有人将约13万个胶囊壳及10袋西地那非粉送到他的加工窝点,由他与另一名叫王某的人,掺杂玉米淀粉等装填成胶囊颗粒后,再交由朱某二次加工制成板装胶囊,“对方每次交送空胶囊时都非常谨慎,不会直接将空胶囊送到加工窝点,而是通过电话约好地点后送、取空胶囊壳及西地那非粉”。
张某所说的这个人是张某某。民警在他约张某取药时将其抓获。据了解,他手里的空胶囊壳及假药生产原料是从一个外号叫“小东”的人那里获得的,假药生产出来后,他会将成品运到“小东”处进行销售,从而获取暴利。目前,朱某、张某等5人已被警方刑拘,涉案金额尚在核查。
冒牌腐竹
冒用4个品牌产售腐竹
一家证照齐全的腐竹生产厂家,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偷偷加工其他品牌的腐竹。
6月24日下午,户县公安局余下派出所,在对位于石井镇仝夏村的鼎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腐竹加工厂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厂在生产腐竹时违规添加漂白剂。同时,该厂生产的腐竹有5种品牌包装,分别为生产地在河南许昌县的金龙腐竹和金工星腐竹、生产地在焦作市的金豆腐竹、生产地在山西洪洞县的四星腐竹、生产地在户县鼎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鼎新腐竹。
一个厂家生产多种品牌腐竹,引起了民警的警惕。在向另外4家腐竹生产厂家核实后,民警证实4家腐竹生产企业并未委托鼎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腐竹加工厂加工生产腐竹。“这是一起典型的假冒商标案,同时这家腐竹厂在腐竹生产过程中违规添加漂白剂、复方增稠稳定剂等。”余下派出所教导员张建行说。
经调查,河南籍46岁的李某,6月8日承包了户县鼎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厂房,并雇用50名工人从事腐竹加工,日生产量约500斤。腐竹成品被分包成以上5种品牌,售往西安周边。民警随即查扣李某非法生产的腐竹2.5吨。目前,李某在逃,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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