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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与入学有关违规费用 立即清退

来源 :西安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0:02 打印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发出的通知中获悉,自即日起开始,学校要立即清退与入学有关的各种违规费用。对违反规定,经举报和媒体曝光查实的,对相关学校校长一律给予免职处理。

   清退费用包括: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在2013年秋季学生、幼儿入学过程中,提前收取的超出物价部门审批的学费和超过2学期以上的学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择校费,以及以实验班、特色班、辅导班、亲子班等形式和其他私自增加名目收取的与入学有关的各种违规费用。

   市政府要求,已违规收取入学相关费用的学校,自即日起开始违规收费的清退工作,至8月6日基本结束。各区县、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自7月25日起,要将辖区每日清退违规教育收费的学校数量及金额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各区县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清退违规费用工作。对违反规定,有以下违规收费情形,经举报和媒体曝光查实的,对相关学校校长一律给予免职处理:包括在7月20日市政府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题会议后,仍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违规入学费的;自7月25日起,存在实际违规收费行为,但未开始清退违规所收费用的。

   另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组要加强对清退违规费用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清退不力的,将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严肃追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人员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