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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出台措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

来源 :西安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0:09 打印

    记者获悉,商洛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商洛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将有效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

  办法规定,工程项目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由施工企业按新开工项目合同价款相应比例计算工资保证金,预存到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其本金和利息专项用于出现特殊情况应急支付施工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施工过程中出现欠薪行为的,人社部门将按照确认的拖欠数额向施工企业和开户银行下发《保证金支付通知书》,由开户银行将应支保证金拨付给施工企业,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办法还规定,建设单位应定期督促施工企业及其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台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向建设部门提供保证金的预存凭证,对未能提供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