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纪委和延安市委的要求,延安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通知》指出,清退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是防范“以卡行贿、收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
《通知》要求,延安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干部职工,都要于9月10日前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无法退还当事人的,上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退、持卡消费的,坚决按照党政纪规定予以处理;对清退活动结束后仍然收受或索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清退活动态度不积极、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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