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昨日对我省3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汽车品牌销售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并在我省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在约谈会上,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安晓黎开宗明义点出目前我省汽车市场上出现的各种问题:“热销车型加价,合同违约以及强制装潢、强搭保险、指定信贷公司……这些在咱们汽车市场应该也算一种潜规则吧。消费者来登记,经销商就给消费者说你要加多少万,我可以按时给你提车,你加不了就排队,消费者一排就半年甚至一年,实际上库存未必那么紧张吧。这些乱象非常多,而且消费者深恶痛绝。”
省工商局要求参会的30余家汽车经销企业负责人月底前再做一次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交省工商局市场处。未参加约谈会的汽车销售企业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将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整治
五大违法行为
-无照经营品牌汽车和未经工商总局备案擅自经营品牌汽车等违法行为;
-滥用市场独占地位、搭售产品、强制消费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及利用虚假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汽车售后维修、保养等服务及在维修保养中冒充原厂配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诈违法行为等。
案例
1不上车险提车遭刁难
今年8月,家住长安区的秦先生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不久,店方通知他提车。当秦先生赶到该店交纳车款时,服务人员要求他在该店办理车辆保险事宜。秦先生询问后得知,在该店办理车险,需近4000元,而他中意的一家保险公司却不在该店指定之列。秦先生不愿在店内购买保险,想先提车,谁知对方却说:“不上保险可以,提车的时间我们另行通知你。”双方协商无果,秦先生即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经过调查认为,该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执法人员介绍,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消费者完全有自主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强行搭售实际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选择权。经协调,销售商最终同意王先生不办保险先提车。
案例2
买热销车加价2万元
西安市民李先生接受采访时说:“热销车型加价这个现象目前来说还是挺普遍的,朋友买车多少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过完年3月份买的车,但是他们店里面要求加价五万,说是没车很紧张,后来讨价还价找关系加价两万块钱买的。消费者对这点是非常不满意的。”
案例3
强加数千元装潢费
记者走访多家汽车销售市场发现,部分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搭售其他消费项目的现象,若购车者拒绝这些项目,销售人员则人为延长其提车时间,如果碰上是紧俏车型,销售人员干脆拒绝卖车。
在东三环附近一家美系车4S店,记者以购车名义,询问提车是否有其他加装项目。销售人员称,销售量一般的车型,4S店很少加装。15万元以下的紧俏车型则会加装两三千的装潢。25万元以上的紧俏车型则会加装五千元以上的装潢。
案例4
售后维修收费不合理
市民王先生花了70多万元买了一辆日系越野汽车,因车身油漆问题进行维护,花了2000多元,其中工时费占了一半。4S店解释,这类高档车工时费标准是每小时500多元,行业都是这样收费的,况且工时费是厂家定价的。王先生非常气愤,市场上工时费一般仅几十元每小时,他要求提供厂家的收费规定,4S店却说没有。
维修费用之所以成为目前汽车维修行业的难题,与相关法律的缺失不无关系。目前,法律在规范汽车维修工时费行为方面,暂时没有明确的定价规定,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的费用是放开的,但是各个维修部位的工时定额则需要到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案例5
短信称优惠买车时不打折
今年4月,陕西省一家中外合资品牌轿车的某4S店,向顾客群发优惠短信:如在五一前来签订《购买合同》,可享受公司五款品牌车八折价优惠。4月21日,市民李女士前去购买一款价值9万元的车,而准备签单时销售人员对她说“不可打折”,李女士向工商局投诉,要求该商家兑现承诺。
西安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当即前往该4S店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购车及赔偿协议。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商家通过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手机短信,都是一种宣传促销,属于经营性承诺,必须履行承诺义务,否则属于违法的虚假宣传,应受到调查处罚。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浩采写
怪象
搭售多多投诉寥寥
在强势的汽车销售商面前,消费者“被潜规则”的多,但投诉却寥寥。“为了尽早提车,我已经来回西安三趟了。所以只要能买到车,加点装潢也无所谓。”来自陕北的车主叶先生说。很多消费者都抱着与其类似的想法。
一名汽车销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汽车与保险、装潢等搭伙销售已是公开的秘密。随着汽车行业竞争的加剧,车价一降再降,销售收益随之直线下降,卖一辆车的收入甚至比不上卖车险的佣金。
于是很多销售人员便在其他方面花尽心思。消费者通常觉得买车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更多钱都花了,相比之下,几千元的装潢费不算什么。销售人员正是抓住消费者的这一心态强卖搭售。
记者从西安市消协获悉,今年上半年,汽车消费投诉仅46件,占总投诉2.31%。主要问题集中在,有的汽车4S店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出现问题后因消费者不能举证而推卸责任。我省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显示,交通工具类申诉108件,较第二季度增长27%。
提醒
如遇搭售拨12315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最好和有经验的朋友一起去,提车时一定要仔细验车,查看车的外观是否有划痕、裂缝残次等。不要贪图省事,简单验车或者不验车就签字认可,提车后一旦外观出现问题,或配件缺失,4S店就会以签字确认为由,不承担责任。
此外,要仔细查看购车合同条款,并把意愿体现在合同里。
针对近段时间汽车销售乱象,省工商局于8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如果遇到非自愿的“搭售”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后向工商12315投诉。
在约谈会上,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安晓黎开宗明义点出目前我省汽车市场上出现的各种问题:“热销车型加价,合同违约以及强制装潢、强搭保险、指定信贷公司……这些在咱们汽车市场应该也算一种潜规则吧。消费者来登记,经销商就给消费者说你要加多少万,我可以按时给你提车,你加不了就排队,消费者一排就半年甚至一年,实际上库存未必那么紧张吧。这些乱象非常多,而且消费者深恶痛绝。”
省工商局要求参会的30余家汽车经销企业负责人月底前再做一次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交省工商局市场处。未参加约谈会的汽车销售企业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将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整治
五大违法行为
-无照经营品牌汽车和未经工商总局备案擅自经营品牌汽车等违法行为;
-滥用市场独占地位、搭售产品、强制消费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及利用虚假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汽车售后维修、保养等服务及在维修保养中冒充原厂配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诈违法行为等。
案例
1不上车险提车遭刁难
今年8月,家住长安区的秦先生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不久,店方通知他提车。当秦先生赶到该店交纳车款时,服务人员要求他在该店办理车辆保险事宜。秦先生询问后得知,在该店办理车险,需近4000元,而他中意的一家保险公司却不在该店指定之列。秦先生不愿在店内购买保险,想先提车,谁知对方却说:“不上保险可以,提车的时间我们另行通知你。”双方协商无果,秦先生即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经过调查认为,该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执法人员介绍,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消费者完全有自主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强行搭售实际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选择权。经协调,销售商最终同意王先生不办保险先提车。
案例2
买热销车加价2万元
西安市民李先生接受采访时说:“热销车型加价这个现象目前来说还是挺普遍的,朋友买车多少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过完年3月份买的车,但是他们店里面要求加价五万,说是没车很紧张,后来讨价还价找关系加价两万块钱买的。消费者对这点是非常不满意的。”
案例3
强加数千元装潢费
记者走访多家汽车销售市场发现,部分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搭售其他消费项目的现象,若购车者拒绝这些项目,销售人员则人为延长其提车时间,如果碰上是紧俏车型,销售人员干脆拒绝卖车。
在东三环附近一家美系车4S店,记者以购车名义,询问提车是否有其他加装项目。销售人员称,销售量一般的车型,4S店很少加装。15万元以下的紧俏车型则会加装两三千的装潢。25万元以上的紧俏车型则会加装五千元以上的装潢。
案例4
售后维修收费不合理
市民王先生花了70多万元买了一辆日系越野汽车,因车身油漆问题进行维护,花了2000多元,其中工时费占了一半。4S店解释,这类高档车工时费标准是每小时500多元,行业都是这样收费的,况且工时费是厂家定价的。王先生非常气愤,市场上工时费一般仅几十元每小时,他要求提供厂家的收费规定,4S店却说没有。
维修费用之所以成为目前汽车维修行业的难题,与相关法律的缺失不无关系。目前,法律在规范汽车维修工时费行为方面,暂时没有明确的定价规定,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的费用是放开的,但是各个维修部位的工时定额则需要到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案例5
短信称优惠买车时不打折
今年4月,陕西省一家中外合资品牌轿车的某4S店,向顾客群发优惠短信:如在五一前来签订《购买合同》,可享受公司五款品牌车八折价优惠。4月21日,市民李女士前去购买一款价值9万元的车,而准备签单时销售人员对她说“不可打折”,李女士向工商局投诉,要求该商家兑现承诺。
西安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当即前往该4S店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购车及赔偿协议。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商家通过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手机短信,都是一种宣传促销,属于经营性承诺,必须履行承诺义务,否则属于违法的虚假宣传,应受到调查处罚。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浩采写
怪象
搭售多多投诉寥寥
在强势的汽车销售商面前,消费者“被潜规则”的多,但投诉却寥寥。“为了尽早提车,我已经来回西安三趟了。所以只要能买到车,加点装潢也无所谓。”来自陕北的车主叶先生说。很多消费者都抱着与其类似的想法。
一名汽车销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汽车与保险、装潢等搭伙销售已是公开的秘密。随着汽车行业竞争的加剧,车价一降再降,销售收益随之直线下降,卖一辆车的收入甚至比不上卖车险的佣金。
于是很多销售人员便在其他方面花尽心思。消费者通常觉得买车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更多钱都花了,相比之下,几千元的装潢费不算什么。销售人员正是抓住消费者的这一心态强卖搭售。
记者从西安市消协获悉,今年上半年,汽车消费投诉仅46件,占总投诉2.31%。主要问题集中在,有的汽车4S店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出现问题后因消费者不能举证而推卸责任。我省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显示,交通工具类申诉108件,较第二季度增长27%。
提醒
如遇搭售拨12315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最好和有经验的朋友一起去,提车时一定要仔细验车,查看车的外观是否有划痕、裂缝残次等。不要贪图省事,简单验车或者不验车就签字认可,提车后一旦外观出现问题,或配件缺失,4S店就会以签字确认为由,不承担责任。
此外,要仔细查看购车合同条款,并把意愿体现在合同里。
针对近段时间汽车销售乱象,省工商局于8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如果遇到非自愿的“搭售”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后向工商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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