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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治污减霾举措招招见实

来源 :陕西传媒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11-05 00:00 打印

    今年以来,西安市制定出台了多项举措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特别是进入10月份,而对蓝天数只有7天的局面,西安市重申对治污减霾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问责。据11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10月以来,西安市纪检监察系统对治污减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严肃问责,其中给予行政处分6人,诫勉谈话11人,撤职1人,约谈区级领导4人。此外,在治污减霾,保卫蓝天行动中,西安还针对月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区县、开发区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问题,一律按规定,提高一个等级追究责任。

  车辆带泥上路 所属公司将受罚

  西安市政府规定,出土工地出入口派驻不少于2名容貌监督员实时监管,凡高尖装载、带泥车辆上路,一经发现一律暂扣车辆,高限处罚,同时对渣土车所属公司进行处罚,并追究监管人员责任。

  未经许可清运渣土,一经发现当即关闭工地,对非法清运车辆予以查扣,对有资质车辆第一次发现,暂停其清运资质,第二次发现取消其清运资质。按道路保洁考核评价办法,对道路保洁随机抽查,道路扬尘监测超标的将追究相关保洁单位和人员责任。

  行动期间,施工单位经核实有三次(或同时有三个以上承建项目)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将暂停施工工地6个月的招投标资格。

  今年年底前淘汰黄标车5636辆

  同时,西安市政府要求年底前全面淘汰党政机关、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黄标车5636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已注册机动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报废。

  10月1日起将黄标车的限行范围扩大到三环区域(不含三环路),在沿线各路口设置宣传标示牌并向社会发布限行公告,同时在三环路出入口设岗对冒黑烟车辆(含载货车、农用车、机动三轮及夜间拉泔水车辆)劝返。

  外地非绿标过境车辆不得进入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范围行驶。对在三环路以内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经发现暂扣行驶证,责令15日内整改到位。

  每月公布一次黄标车、无标车和黑烟车的查处情况。

  防尘不达标工地要停工整改

  今年,西安市要求施工工地要达到施工场所100%围挡、出入口和场内道路100%硬化、渣土料堆100%覆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对达不到5个100%防尘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在保卫蓝天行动期间,经核实有3次(或同时有3个以上承建项目)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的施工单位,暂停其6个月招投标资格,每月公布一次查处结果。

  环检作假一律高限处罚

  今年以来,西安市对超标排放、屡查屡犯的车辆重点监管、强制维护、限期达标。对排放黑烟严重及市民反映强烈的营运车辆限制许可、停运整改、促进更新。对检查发现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中弄虚作假的机构,一律高限处罚并公开曝光,一年内连续2次被查处的机构,暂停营业资质,责令整顿。

  烧烤摊点不规范将强制取缔

  重点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情况,西安市规定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加强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出台夜市烧烤摊点大气污染管理规范,对11月底前仍未使用清洁能源和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中等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治理。对不能达到规范要求、油烟无组织排放的露天烧烤摊点一律予以强制取缔。

  小锅炉窑炉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在防治燃煤污染方面,执法人员将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三环路、绕城高速两侧区域的日常巡查,冒黑烟小锅炉、小窑炉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在空气重污染日时,对重点企业实施环境执法人员24小时驻厂监管。《方案》要求,派驻环境执法人员24小时驻厂监管灞桥电厂、户县第二发电厂以及西郊热电厂冬季采暖,实行以热定电,限制用煤量。

  此外,根据《西安市冬季保卫蓝天行动方案》,西安市将落实重污染日应急及联防联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