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第四季度我省保障性住房将试点运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届时将对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统一保障、统一管理。
住房困难家庭统一保障和管理
省政府刚刚制定的《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总的原则是“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统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现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对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统一保障,统一管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实施分档补贴,实行差别化租金补贴的方式实现梯度、分类保障。符合廉租房、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按市场租金缴租,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情况,享受相应额度的房租补贴,当承租家庭的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将按承租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助标准,承租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将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资金,实现动态调整,柔性退出。
并轨后会给保障者带来哪些便利
据省住建厅介绍,并轨管理后,对保障对象来说,公租房可以作为不具备廉租房继续使用者的退出缓冲,廉租房也可成为公租房条件恶化的可靠保障。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统一管理,减少门类和申请限制,也简化了保障对象申请保障房的流程。
而对于政府来说,这样不但降低了房屋管理成本,便于操作。也解决了由于廉租房和公租房房源分开管理,造成配租需求房源与实际房源供应不平衡的问题,能更及时地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差异化住房需求,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
热点新闻
- 723615
- 191048
- 100206
- 68319
- 64245
- 61308
- 51042
- 42134
- 29051
- 2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