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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规定重大节假日前半个月内 禁止开挖主干道

来源 :西安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0:47 打印

    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昨天召开的城市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整治会议上获悉,我市将继续加强施工围挡管理工作,围挡加工区按10天工作量计算所需占地面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围挡范围,还路于民。

  围挡加工区按10天工作量,计算所需占地面积

  根据会议研究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围挡管理的若干措施》,施工单位在办理占道行政许可前,必须制定施工交通疏导方案并报交警部门审核。工程进场前,应通过电视、广播及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告示施工期间交通疏导方案。

  施工单位应规范设置围挡,围挡内严禁设置办公场所、宿舍、食堂、停车场等设施。严格控制加工区面积,各施工单位要在进场前测算材料加工堆积面积,加工区域按照10天工作量计算所需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材料堆放时间,原则上除大型、运输困难的构件,其余施工材料堆放时间不得超过10天。

  施工单位各项前期工作必须准备充分,做到人员、材料、机械提前到位。

  重大节假日前半个月内,禁止开挖主干道

  在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全市性重大活动前15日内禁止挖掘城市主要道路。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2月15日对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不予行政许可。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按规划埋设有关管线,道路建设5年内不得挖掘城市道路。无规划手续、无施工组织方案、无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交通疏导方案,不予受理挖占道路许可手续。

  紧急抢修工程挖掘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在24小时内补办挖掘手续,报送施工抢修方案,确定抢修工期,并在限定的工期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不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或取消施工作业资格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对各围挡施工工程派出一名市政围挡监督员,各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监督施工期间内围挡设置、疏导措施的落实情况。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向每个开发区派驻市政监督员,对区域内占道施工围挡工作进行督查;负责对各开发区占道施工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年行业考核;对整改不力或引起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如果出现围而不干或施工组织不到位导致无法施工或拖延工期的,市政部门将按占用面积以每天每平方米10~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或强行拆除围挡,还路于民。

  对无特殊情况不按期完工的建设施工单位,建立不良记录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挖掘占道施工作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