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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违法安全犯罪 140名群众受奖114万元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0:52 打印

    4种举报方式

  电话:029-86166850029-86166772

  邮箱:shanxizhengzhi@163.com

  写信: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北二环与朱宏路十字东北角,邮编:710006

  微博举报:新浪http://weibo.com/2456425060、腾讯http://t.qq.com/shanxizhengzhi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今年5月,公安部门开始在全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并设立举报奖金鼓励群众提供线索,昨日省公安厅兑现承诺,进行首次集中奖金发放活动。这次奖励群众140人,奖金114万元,奖励3万元的14人, 1.5万的9人,5000元的117人。

  专项行动中,省政府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群众举报奖励,省公安厅制定了《陕西省公安厅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举报奖励办法》,省、市、县(区)公安机关分别开通了电话、微博等形式接受群众举报,并承诺对举报查实的案件,给予5000至30000元的奖励。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99部,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112条(其中省公安厅接到群众举报线索232条),根据举报线索立案侦查382起。
   
    这次全省共奖励举报案件线索群众140人,奖金114万元,奖励3万元的14人,1.5万的9人,5000元的117人。其中:省厅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29人,奖励金额24万元;西安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20人,奖励金额17万元;宝鸡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9人,奖励金额8万元;铜川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9人,奖励金额7万元;咸阳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14人,奖励金额12万元;渭南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9人,奖励金额8万元;汉中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11人,奖励金额9万元;安康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11人,奖励金额8万元;商洛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10人,奖励金额6万元;榆林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6人,奖励金额8万元;延安市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8人,奖励金额5万元;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专项办代领奖励群众4人,奖励金额2万元。

  活动现场,陕西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为每一位代领奖励的各地公安局代表发放奖金。为了严格对举报人保密,发放仪式并没有宣读受奖人名单,奖金也是由各地公安机关代领,随后秘密发放给举报人。

  据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期间仍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日后也会继续举办奖金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