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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严打职业“医闹” 二级以上医院建设报警装置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1:12 打印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寻衅滋事,有打、砸、抢、烧行为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护人员的;拉横幅、停尸、设灵堂的,将受到严厉打击。

    为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确保医务人员、就诊患者的安全,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昨日上午,西安市副市长李婧组织召开会议,就全市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进行安排部署。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等9部门共同下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打。专项行动从即日开始,为期一年。

    医院内发生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

    专项行动由西安市卫生局牵头,卫生、公安、综治办、司法局等9部门联合展开。根据方案,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重大案件上级机关要挂牌督办,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的,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将依法查处“医托”、“号贩子”等人员。

    据介绍,去年西安市共发生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的事件12件,其中有10名医护人员受伤,公安机关处警112次,制止“医闹”12件。

    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推进医疗责任保险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医疗机构需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完善警医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

    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力争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鼓励开展医疗意外险,提高风险分担覆盖面。

    医患沟通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

    昨日,西安市卫生局局长刘顺智强调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要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投诉渠道,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刘顺智要求建立医患沟通评价制度,将医患沟通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和医护人员执业考核内容,进行定期评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要建立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医院领导的三级医患纠纷隐患排查预警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公布投诉电话、信箱,落实“首诉负责制”,切实做到患者投诉有地点,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

    75%以上区县将有人民调解组织

    记者从西安市司法局了解到,3年来全市调解成功350件医疗纠纷,调解成功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2013年10月底西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运行3个月来受理医疗纠纷50余件,调解成功5件,引导诉讼8件,其余正在调处中。《西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已申请市政府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

    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医疗纠纷的作用,实现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75%以上的区县。

    >>新闻背景

    11部委联合严打涉医违法犯罪

    去年12月,国家卫计委公布,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从当年12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