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陕西省职业经理人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动员会上获悉,陕西将启动职业经理人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国家相关行业管理信用信息平台。
陕西职业经理人信用等级评价范围包括:陕西省职业经理人协会会员个人及其所在企事业单位、西安职业经理人高级培训学校学员及其所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在任的具有高、中、初级职业经理人资格的领导及其所在企事业单位,愿意加入协会的会员和有待入学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信用评价服务。
这项工作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精神,加强全省职业经理人诚信建设,树立职业经理人诚信典型,为优秀职业经理人及其所在企事业创造更加有利发展环境,落实中职协、中商联和省人大通过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信用等级评价规范意见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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