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陕西省将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治工作,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不管其办园条件是否达标,一律不允许招录新生,筹设期内也不得开展招生活动。只有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能开展招生活动。
近年来,陕西各地加大对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力度,打击了乱办园、乱办学等行为,收到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无证办园(学)情况仍比较突出,质量无法保证,潜藏较大安全隐患。
对此,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既抓好现有民办园的管理,又要定期认真排查辖区内的无证办园情况。对无证非法办园,应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风险预警、建立黑名单等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并尽可能关停取缔,净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热点新闻
- 723580
- 191014
- 100184
- 68315
- 64190
- 61302
- 51034
- 42133
- 29037
- 2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