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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0月底前将出台机动车总量控制和限行政策

来源 :陕西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1:33 打印

 

    10月底前,西安市将出台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量总量控制政策、制定机动车按尾号限行方案。近日,西安市政府发布了《西安市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包括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优化公交网络,提高主城区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0%以上。
 
    10月底前完成机动车按尾号限行方案
 
    制定机动车数量控制以及尾号限行政策备受市民关注。《方案》要求,10月底前完成研究出台西安市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量总量控制政策,尤其是对中、重型车辆(不含新能源汽车)的控制政策;研究制定机动车按尾号限行方案。总量控制由西安市发改委负责,尾号限行由西安市公安局负责。
 
    凡定期检验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年审,不予发放环保标志。西安市环保局将不定期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测中弄虚作假的机构严肃查处,对一年内2次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超标车大户单位排名 限制营运许可
 
    环保部门将加大路(抽)检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超标车黑名单制度,对车辆大户单位所属车辆排放状况进行排名,对超标排放逾期未整改复检的车辆和排名靠后的车辆大户单位所属车辆限制年审,并纳入限行管制或限制营运许可,维护治理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自10月1日起,三环路区域内全面实施对无标车和黄标车的电子抓拍,逾期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视为无标车,对违规驶入禁、限行区域的无标车、黄标车从严处罚。外地非绿标过境车辆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 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年内新增天然气加气站5个,电动汽车充电桩200个以上。
 
    10月1日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
 
    《方案》提出,按照陕发改能源〔2014〕804号文件要求,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每季度对加油站车用燃油检测一次,对不达标单位责令停业整改并处罚,同时通过媒体公布抽查结果。
 
    同时,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网络,提高主城区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公交专用车道、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建设,年内市内新建成公交专用车道30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