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西安市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近日出台,我市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设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省市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
我市将加快制定《西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共享,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约束作用和对守信行为的激励作用。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将对本地区、本部门产生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档案,依法向市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信息数据,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据了解,我市将依托现有各行业管理系统,以健全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在群众关心和影响政府公信力的行业和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促进行业信用信息的使用和共享。
按照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建设要求,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设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省市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同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记录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将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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