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一开学,在渭滨区教体局和辖区一些中小学的政务、校务公开栏前,总有人在围观,议论,称赞。原来,公开栏里公示的是今年渭滨区新提拔的局里和各校领导的任职公示,与以往不同的是,23名新提拔领导的财产情况也第一次在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这是渭滨区实行《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以来的首次运用,以后将长期执行。
今年,为了加强渭滨区党风廉政建设,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今年,渭滨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了《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对拟提拔的区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
规定要求,拟提拔干部需将自己的收入情况、劳务所得情况、房产情况、投资情况、车辆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如实申报,连同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一些情况一并进行说明。申报对象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上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拟提拔领导干部财产情况将在任职公示期内由组织部门首先在本单位公示,并在区委常委、纪委常委中公开,以后将逐步完善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对无故拖延申报、漏报、瞒报、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廉政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对申报对象家庭财产变化较大或涉及群众检举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可视情要求领导干部作出说明,并进行调查核实。任前财产申报公示的实行,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加了选拔领导干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获得了群众的好评,这也是渭滨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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