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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下月起施行管理办法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1:37 打印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了解到,《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使用财政资金的本省各级机关,从事机关事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孟军说,本办法不仅适用于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还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我省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将逐步实现由“块块”管理向“条块结合”管理的转变。
 
    《办法》要求各机关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预算规模和比例,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经费”,不得在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相关费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尽量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办法》还对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使用,县级以上各机关办公用房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