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监督,在投融资、生产经营、商品采购、购物消费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防范交易风险,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全力打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企业若失信将“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意见》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将企业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考量因素,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安排、企业债券申报、企业投融资管理和服务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有效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监督,在投融资、生产经营、商品采购、购物消费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防范交易风险,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开发信用服务产品,满足全社会信用服务需求。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尽快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级部门将在春节前接入,市、县各有关部门于2015年6月底前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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