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中旬,陕西省本级、11个市(区)、107个县(区)已全面实现了“三公”经费公开,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的任务要求。回顾我省实现“三公”经费公开历程,201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公开省级“三公”经费汇总数,省科技厅、民政厅等10个省级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和部门预算;2012年,我省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扩大到了43个省级部门;2013年起,省级103个部门全面实行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公开数据显示,陕西省“三公”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近年来连续下降,省级部门人均“三公”经费支出目前居于全国较低水平,充分体现了我省对“三公”经费在内的一般性支出控制较严、力度较强。
据了解,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全省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意见》,要求2014年全省县级以上必须全部实现“三公”经费公开。省财政厅7月份组织全省开展了“三公”经费治理和预算公开“回头望”活动,制定了“三公”经费公开落实情况定期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进行了两次网上抽查,对发现的“三公”经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同时,对市县“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倒逼各级各部门强化支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使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按期全面实现“三公”经费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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