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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食品安全将建“红黑名单”制 统一监管力量

来源 :凤凰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3:44 打印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对《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设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近半年来,我市办好一系列事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实事,已被国家列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试点城市。
    补充食药监系统一线监管力量
    目前,我市已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逐级考核办法,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补充食品药监系统基层一线监管力量,去年12月,在区县启动事业单位中定向选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的工作,今年初各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数量已达到编制数的75%。对空缺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给各区县食药监局招录基层食品药品执法工作人员466名,有望4月底前人员全部补充到位。在配齐一线监管力量的同时,提高协管员补贴待遇,由过去每人每年3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有效调动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市人社局和市食药监局密切合作,积极引进专业人才,重点招录了食品、药学、医疗器械、卫生检验检疫、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学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补充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加快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市、区两级财政已将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经费和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人均经费力求达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标准。2014年专门追加预算1375.5万元,用于小餐饮提升改造以奖代补和机构改革新增职能食品安全项目建设。2015年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算增加1860.6万元,比2014年预算总数增加20%。今年8月前,我市所有基层监管所将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我市还进一步加快市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蓝田、户县已对辖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有效整合,即将投入运行。临潼、阎良、周至和高陵等远郊区县检验检测机构正在加紧建设,争取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同时,市级12个大型农贸市场的快速检验检测室已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推进食品安全立法进程
    为加快立法进程,《西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西安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列入2015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西安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8个方面的管理办法已列入政府新建规章计划。对街头食品摊贩、农村餐饮服务、鲜奶出售、30亩以下鱼塘等方面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已制定《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市保健品生产流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四小”单位、“小饭桌”、“私房菜”等新餐饮业态的管理办法,填补了监管法规制度的空白。目前正在对原有的《西安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进行修订,根据举报线索及涉案金额,分别给予举报人相应标准的奖励。
    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我市还正在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承诺、警示约谈和“红黑名单”制度,在食品企业中按诚信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日常检查频次,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上建立“曝光台”,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并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软件,筛选确定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的企业和合作社名单。
    同时积极推进食品行业协会建设,探索建立食品质量联保制度,倡导同一业态、同一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建立质量联保关系,实行信誉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通过政务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抽检结果,进行食品安全消费预警;通过“政务微博”互动,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开展节假日安全消费提示,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