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西安市部分行业和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近日,西安市政府决定将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集资是一种欺骗性强、涉众性广的犯罪活动,其社会危害性、破坏性远比传统意义上的经济犯罪更为严重。针对西安市非法集资问题现状,西安市政府决定将2015年作为“非法集资问题集中整治年”,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民教机构、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房地产中介、网络借贷平台、养老、融资广告等领域的非法集资问题。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安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发区将坚持“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审理和资产处置工作。同时,还将对民办教育、投资担保类公司、电子商务、房地产、种养殖业、养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非法融资广告资讯信息等9个领域22个行业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政法机关也将发挥刑事打击的惩戒和警示作用,集中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侦办、审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工商部门还将加强对企业广告发布内容的监测,依法依规查处利用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公众行为。市金融办等部门还将持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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