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印发了《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将加大我省建设工程领域电子招投标力度,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信用管理。
该《办法》结合了中、省关于招标投标管理的新规定及外省市先进经验,将有利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各方主体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转变监管服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净化、维护和稳定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壮大发展和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办法》贯彻落实了住建部、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改革、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有形市场的职责分工,体现了既合理分工、又适度竞争的市场运行规则;对工程投资人、工程总承包、施工分包等的招投标活动作了参照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的原则性规定,从而使这些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有章可循;设立直接发包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的全省统一格式,有利于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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