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违法违规资金9556万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市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以来,我市把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以权谋私、骗取侵占、挥霍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1月~8月,先后移送案件线索26件,涉及违法违规资金9556.19万元。
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11亿元
市审计局局长李永奇介绍说,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落实各项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加强财政收支征管,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我市加强了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重点对省道107公路改扩建项目、国道108公路改扩建项目、国道310公路改扩建项目、农村二级路网、西安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地铁三号线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11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31亿元。审计发现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个别项目资金闲置或违规使用资金,一些项目管理不规范。通过审计,促进了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健康运行。
追回新农合基金少计利息344.25万元
在对长安区、未央区、阎良区、灞桥区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时发现,个别区县多报、重报计生、民政补助人数,造成省市区财政多补助资金;个别区县审核不到位,造成死亡人员继续参合,财政多补助,部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业务记录不完整,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门诊按住院办理、重复住院、分解住院问题;部分金融机构对新农合基金专户未执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和决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追回新农合基金少计利息344.25万元。
在对2014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赔付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违约赔付48.54万元,赔付不及时共计12151人次,金额6658.8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信息记录缺乏一致性、规范性。
今年,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时发现,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433户,6012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个别区县扩大低保
资金使用范围,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用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个别区县低保配套资金不到位;低保业务基础管理薄弱,存在信息数据不一致、低保档案资料不全、内容不完整、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有3个区县低保资金结余较大,资金长期沉淀。
种粮农民补贴资金8224.02万元违规发放被查出
今年上半年,对我市2013~2014年种粮农民审计全市“三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因虚报粮食播种面积,654.31万元财政补贴资金被套取;因审核把关不严,向种植瓜果、蔬菜的非种粮农户及土地已征为建设用地的农户发放种粮补贴8224.02万元;挪用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用于村组集体开支;将种粮农民补贴资金长期滞留在区县财政或乡镇街办;违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国家财政补贴资金383.63万元被骗取。
审计中查出高陵、长安、阎良3个区县9件农民与经销商合谋弄虚作假、骗取、侵吞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的违法案件,已及时向市公安局进行了移交。
今年前8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26件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把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以权谋私、骗取侵占、挥霍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发挥了审计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8月,先后移送案件线索26件,涉及违法违规资金9556.19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0件、移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0件、移送税务部门3件、移送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3件;在移送的各类案件中,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案件17件,涉及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4件,涉及偷逃税款、假发票等违法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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