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从延安市“诚信延安”建设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延安将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每季度全市发布一次诚信“红黑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披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了解到,对列入“红名单”的守信者,除加大物质奖励、媒体宣传以外,还将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政策优惠,为诚实守信企业树立“金字招牌”,形成诚信守信的正向激励。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则根据《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实施联合惩戒,并不断拓展失信联合惩戒范围,使失信企业、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此外,我市还将依托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整合区域内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社会组织、交通违章、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等信用信息,建设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步骤地推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要着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制度环境,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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