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神木县法院公布第七批失信执行人名单,现任神木县粮食局局长张斌因“有能力拒不履行354万元债务”而被公示。张斌也是继神木县农业局副局长杨艳后,神木第二个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科级干部。
判决书显示,张斌的涉案缘由为民间借贷纠纷。2011年,时任神木县供销社主任的张斌,为时任神木县供销社副主任袁某的儿子袁某某向李某担保借款470万,月息3.4%。后因偿还不力,李某将张斌(未起诉袁某某)起诉至法院。李某称,张斌为实际借款人,借款时的款项也是汇在张斌账户。去年11月4日,榆林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张斌偿还李某300余万元。因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张斌被神木县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1月,他还因拒不履行判决被拘留6日。
据了解,张斌2012年调任神木县粮食局局长。昨日中午,华商报记者致电神木县粮食局,工作人员称,张斌目前仍在正常工作,但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很少来单位。而张斌的电话也无法接通。对比,主管粮食局、供销社的神木县副县长孙彬称,张斌的事应由各职能部门表态和处理,债务问题是否影响其工作也应由组织部门评判。如果后续有任何处理,将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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