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近日,市委网信办(市信用办)、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等31个部门联署盖章签发《延安市贯彻落实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实施意见》。列入“黑名单”的这些“老赖”,以后将会举步维艰。
什么人会被列入黑名单?欠债不还、行贿、逃税、非法经营、安全责任事故、制假售假、泄露国家秘密、骗贷、非法集资、破坏网络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违约等失信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将依法列入“黑名单”。市委网信办负责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统一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
我市范围内失信“黑名单”信息将共享共用,各行业、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惩戒。重点围绕法院、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商务、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突出失信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采取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失信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大失信惩治力度。
失信进入“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评优评先、政策扶持、资金补助、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政府采购、出入境、申请信贷 、坐飞机等方面实施限制或禁止,这使得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据了解,我市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由市委网信办(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市中级法院、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延安中支共同牵头实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落实推进。此项工作对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遏制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突出失信问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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