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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推行公开诚信履职承诺

来源 :柞水县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4:45 打印

      10月份以来,柞水县加快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步伐,在政务诚信上探索实行诚信服务承诺制度,各级各部门集中进行诚信服务承诺,全县各级组织和干部职工诚信履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集中动员诚信承诺。10月17日开始至10月31日,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信用柞水》专栏向群众和社会各界做出政务诚信履职承诺,各镇办各部门干部职工向组织和群众做出诚信服务承诺,各镇办各部门及下属站所、医院、学校、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益事业服务单位向社会做出诚信服务承诺并上墙公示,全县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出诚信经营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全县统一有序进行。县信用办统一安排全县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诺时间表,部门主要负责人于当日12点前着正装到县电视台进行同期声录制。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录制的,须向县监察局报备具体调整时间。全县9个镇办83个部门5200余名干部职工同时签订诚信服务承诺书,并报县信用办统一备案。
  三是同步加强诚信宣传。电视台安排专人负责《信用柞水》专栏的片头、片尾设计和录制播出工作,确保栏目播出效果。围绕各镇办各部门职责和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县承担信用监管任务等内容,录制其他信用管理工作节目内容,全方位宣传各行各业社会信用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承诺监督问责。对各部门和职工个人承诺内容,除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外,明确违反承诺内容的,情节轻微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年内考核不得评优,特别严重的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自愿接受县纪委或司法机关的严肃查处,全面强化各级干部政务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