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县编办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为大荔县人社局颁发了大荔县首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标志着全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全面启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以信用代码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管理和民事活动行为过程中党政群机关“身份”识别的重要手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数字,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的代码功能,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协调性五个特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源头赋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信用代码管理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代码载体分别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实现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采用二维码防伪,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证书真实性及单位相关信息。
把党政群机关纳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利用,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数据运用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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