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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开展首届十佳诚信评选活动 

来源 :柞水县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4:53 打印

   近日,柞水县委、县政府发出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首届“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群体”、“十佳诚信人士”评选活动,旨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使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彰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此次活动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县领导小组牵头,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届柞水县“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群体”“十佳诚信人士”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公告,由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市监局分别负责“十佳诚信人士”、“十佳诚信群体”、“十佳诚信企业”评选组织实施工作。力争把全县企业(含合作社),各级窗口服务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干部、客商等诚信典型真正推选出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竞争机制。
 
   二是严格评选条件,深挖先进典型。本次评选活动共设立三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10名,每项另设提名奖10名,诚信个人、群体、企业共60名。参加“十佳诚信企业”评选对象必须证照齐全,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制度,经营药品严格执行GMP和GSP制度,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为B级以上。同时,劳动用工规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近两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十佳诚信群体”评选对象必须证照齐全、诚信经营,至少设立两年以上。群体全体成遵纪守法,信守合同或者承诺。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有相应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业务运行符合对应行业的规范要求,无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经营服务业绩优良,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十佳诚信个人”评选对象必须依法照章纳税,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无逾期还款和逾期付息的失信警示记录,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行政处罚记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本着公平、公正,广泛参与竞选原则,力争把全县范围内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社会形象佳、信誉度高的诚信企业、群体及个人推选出来。评选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柞水新闻网、县电视台、文明柞水等媒体广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各镇办、各单位通过宣传车辆、标语横幅、群发短信等形式,让全县范围所有的企业、群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形成人人知晓,踊跃推荐的良好氛围。
 
   四是规范评选流程,确保公平高效。评选活动分为组织发动、推荐审查、评选公示和宣传表彰等四个环节,经过广泛宣传后由企业或个人申请,所在地党委、政府推荐或主管部门推荐,评选须提交的审查材料(含电子版)经相关部门初审后送县信用办统一汇总;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后,初步评选出诚信对象在市、县级新闻媒体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4月下旬,召开首届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对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对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将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按照柞水县信用联合奖惩规定享受守信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