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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来源 :各界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3 14:52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杨世恩)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符合国家总体要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率达到90%以上,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率高于70%,重点领域违法失信案件发生率下降50%以上,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健全政务失信惩戒机制
 
    在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加强公务员信用管理和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健全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重点人群信用监管
 
    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构建全省统一的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将违法违纪、违约拖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职业道德和违背公序良俗等不诚信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加强重点人群信用监管。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认证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行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和落实行业禁入制度,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建立“红名单”向社会和市场宣传推介,鼓励金融机构、商业销售机构等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
 
    强化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行“黑名单”管理,推动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领域“黑名单”信息共享并依法向社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