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评估指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制定,分市级政府和省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指标组织全面自查,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提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
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11月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绩效评估。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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