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共提出十大举措,改善各城市空气质量。
《行动计划》强调要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
《行动计划》明确要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
热点新闻
- 748565
- 238786
- 107506
- 70779
- 68538
- 62653
- 58688
- 45107
- 43475
- 3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