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是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必然要求。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明确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加强司法公信,筑牢市场诚信基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作为我国经济增长重要引擎,消费业态快速升级、消费新模式不断出现,在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的同时,也带来治理难题。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偷逃税款、隐私侵权等失信违法行为屡见报端,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而且成为危害市场经济健康肌体的毒瘤。
为了做好诚信建设工作,我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则。从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到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再到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等,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很大,成效显著。不过,各项制度在落地落实、集成协同、形成合力方面仍有很大空间。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社会信任是创造经济繁荣的基本前提。其中,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有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司法部发布的最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各级复议机构审结相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9.7万件,平均纠错率达11.2%,为中小微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3亿元。从实际情况看,公共政策兑现和行政允诺、协议履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及招商引资中,诚信缺失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补上全面规范履行政府职能短板。
从信用主体看,诚实守信应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履约践诺为信用加分,违约欺诈给信用减分,甚至透支信用。国家以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将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发挥作用。例如,健全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优化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相关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等,让“讲信用”成为企业的头号招牌、金字招牌。在政府部门大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进来,为打造诚信消费环境注入专业力量。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信用风险控制等信用活动,也将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除了倡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行事,公正规范的执法司法手段也必不可少。全面落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维护司法公信力,有力惩戒失信“老赖”,着力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让诚信者畅行无阻、受益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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