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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散装酒“装”成高价“特供酒”

来源 :南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7-06 打印

不久前,宁夏军地联合查处了一起假冒军用特供酒案,封存白酒12个品种600余件3500余瓶,并对相关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无厂名厂址军酒”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除假冒“军酒”外,还有不少打着“特供”“专供”“内部招待”等旗号售卖的酒品。而事实上,相关部门早在2013年就曾明令禁止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商品。

据了解,虽然“特供”“内供”等酒品在历史上确实存在,但多年前有关部门就已明令禁止制售此类商品。例如,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上述也就意味着,如今市场上流传的所谓“特供酒”等商品,涉嫌违规销售。据了解,此类酒品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在禁令之前主流白酒企业生产的“特供酒”可能仍存在;二是禁令之前一些小酒厂打着“专供”旗号生产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三是近期不法分子擅自生产的假酒,质量没有保证。这些产品均会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 

“特供酒”的背后是为了利益。例如,有的小作坊生产的酒,卫生可能不达标,成本50元的酒,包装标注“内部特供”,能卖300多元,价格最少翻一倍或翻两倍。加之,有消费者出于收藏、送礼等心理,愿意花高价购买此类酒品。而一些商家以“内供”“专用”“内部招待”作为噱头进行线上销售,也助推了违规“特供酒”的泛滥。亟待监管执法部门综合治理。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特供酒”等可能涉及冒用厂名厂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等违法行为,或违反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甚至触犯食品安全法乃至刑法。对此,就需要监管执法部门下大力度,对不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

酒类行业自身当强化规范管理。2013年,国家相关部门曾发出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等字样的白酒。对于行业本身而言,应该恪守依法诚信经营底线。同时,中国酒业协会自成立以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一项重大任务与使命,所以中国酒业协会也有必要充分发挥出作用。 

此外,消费者也应该理智消费。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高端酒类产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尽可能选择正规购买渠道,避免买到假货。更不要迷信市场中的“特供”“专供”“内部招待”宣传,一旦发现存在制假售假现象,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举报。对于网络平台,当加强宣传及消费警示,避免给违规经营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