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买到热门演出票很难,消费者提前录入身份信息卡点抢演出票,还找了不少亲友帮助,结果在演出票开售几秒时间内就宣告失败。与此同时,不少自称“票务”的人却能以高出原价数倍的价格兜售演出票,甚至可以提前售票、提前选座。2月26日,《法治日报》刊发了有关“票务”倒卖门票的报道,多位律师认为,这些所谓的“票务”属于新形态的“黄牛”。
演艺市场复苏以来,“一票难求”现象频频发生。尤其是一些知名歌手、演员的演出,刚刚开票就瞬间售罄。客观来说,作为一种稀缺性的文化产品,现场演出如果确实供不应求,人们通常也能够理解。但是,一些“黄牛”为倒卖演出票攫取暴利,人为制造票务紧张局面、扰乱市场秩序的做法,极大地损害普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文旅部和公安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随着大型演出落实“实名制”要求,过去的“场外黄牛”得到有力打击。但以“票务”为名倒卖门票的现象还需要得到进一步重视。
为什么普通消费者抢不到票,而“票务”却有那么多票?据报道,有“票务”账号发文称:“票务并不是黄牛,我们的票都是主办方提供的……官网上只会开放30%左右的票,另外70%的票大多都卖给了票务公司。”如果以上说法属实,则暴露“票务”倒卖乱象的背后,演出票票源分配和销售流程存在漏洞和缺失。
有关部门要求,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对其余15%的门票,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一些演出组织方将大量门票通过非公开渠道分配和销售,导致“黄牛”“票务”手中票源充足,成了门票违规倒卖现象的“监守自盗者”。
即便是不用于对外销售的内部票、嘉宾票,主办方也有责任控制流向,不让内部票被“黄牛”倒卖。事实上,主办方完全可以在发放免费演出票时,就做好实名登记,防止内部票被用于不正当交易。这既是为了保证公平合理的票务秩序,也是为了维护演出组织者乃至演艺明星的声誉形象,让演出实现社会效果与市场效果的双赢。
杜绝“票务”乱象,需要严把发售渠道,增强售票环节的透明度。一个演出场馆可供销售的门票是确定的,按照公开销售门票数量的比例,不难算出对外销售门票总数。即便演出票在不同平台和渠道销售,主办方仍然可以掌握不同渠道的放票数量,并向社会进行公布。一些机构和平台公然销售来源不正当的演出票,主办方有责任进行阻止。
对于“一票难求”的顶流演出,销售机构不妨改善销售模式,让消费者感受到更大的公平感。比如,在实名验票的基础上,不妨采取预售抽签的方式,随机分配演出票购买权。如此,既能减轻普通观众抢票花费的时间精力,也能防止一些“黄牛”通过技术手段抢票,进而“囤积居奇”。
现场演出既有商业属性,也有公共文化属性。对此,有关方面应深刻认识到自身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合理制定盈利目标,根据市场需求安排演出场次,尽可能让更多人能够从正规渠道买到演出票。监管部门也要进一步严格执法,落实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切断演出票销售乱象的不正当利益链条,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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