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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制度改革,助力“放管服”

来源 :信用中国(陕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1-22 打印

在很长一段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饱受诟病。申请人拿着资质书、现场勘验图、规划批文、规划图纸等逐个部门申请报批、逐个机关去跑手续,重复相同工序,浪费大量时间。2018年5月,国务院明确要求,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延安抓住这个机遇,成为全国16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创新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指的是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审批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事项清单、办理程序,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标准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和企业信用状况等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给各行业部门推送告知承诺信息,各行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承诺人未按时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的一种审批模式。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我市制定了《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实施办法》,将“拿地即开工”审批实施范围扩大为延安市中心城区(北至河庄坪、碾庄、青化砭一线,南至三十里铺,东至郑崖村,西至裴庄),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范围内。

创新举措:为了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各审批部门和行业部门采取:一是严把审批项目关口,对不履行承诺或弄虚作假等行为,采取失信项目限时整改、撤销相关项目行政审批决定,同时禁止失信企业所有项目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惩戒。二是加强监管检查力度,进一步夯实监管部门责任,对不履行承诺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大相关失信企业所有项目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三是完善信用体系监管,由网信部门将失信情形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并将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有效保障此项改革落地落实落细。

价值成效:近年来,延安市先后推出了“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重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能压缩的压缩、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既减少了审批环节、减轻了企业负担,又提高了行政效能、提升了政府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加适应融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通过“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等审批管理体系,延安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