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家医保基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汉中市医保局联合市信用办等部门积极探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出台了医保信用评价管理指导意见及配套政策,把信用体系评价考核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等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惩戒医保领域失信行为。并不断拓宽信用主体领域,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将信用约束落实到监管全领域,形成符合汉中实际的医保基金信用监管模式。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于2020年组织专家对汉中市试点中期评估结果为优良,为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近年来,汉中市医保局联合市信用办等部门积极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出台了医保信用评价管理指导意见及配套政策,从信用指标体系、信用评价管理,到医保医师积分管理、信用承诺制形成了较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为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1、实行医保服务协议+承诺+考评全流程管理制度。依据《汉中市医保信用评价管理指导意见》《汉中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从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服务协议》、《医保服务信用承诺书》到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考核红黑名单台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量化评分标准,形成年度医保服务诚信考核评定结果,纳入四个等级的医保诚信考核体系。年终总评 90分以上为AAA 级,给予通报表扬;年终总评85分至 90分(不含90分)为AA级;年终总评80分至85 分(不含85分)为A级;年终总评70分至 80分(不含80 分)为B级,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整改;对于年度考评70 分以下的(不含70分),不予返还质量保证金,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年度考评 60分以下的,取消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年度内因违反医保、价格政策法规或医保服务协议等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以及在考核评价时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被经办机构暂缓预拨付,中断连线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累计2次及以上的,该年度医保诚信等级直接调降为B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中止、取消 医疗服务协议。2021年对辖区393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考核,评定AAA 等级129家,AA等级197家,A等级56家,评定为B级的10家,取消医保定点资格1家。2、实行信用积分分级分类管理。按照《汉中市医保医师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医保医师实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和积分制管理制度,编制医保服务编码,并将其纳入医疗保障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每个自然年度初始分值为12 分。医保医师有违规行为的,根据扣分情况,由医保经办机构给予约谈、警告、暂停或取消医保服务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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