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宣传《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要求,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加快信用榆林建设步伐,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全市诚实守信氛围,在第15个“信用记录关爱日”来临之际,我市举办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大型户外宣贯活动。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依法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依法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信用榆林”具有重要意义。市信用办精心组织了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
我市将按照《条例》内容坚持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全面抓好普法宣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管理创新服务、全面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信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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