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洛市始终把推进“信用商洛”作为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升信用工作水平。2022年,商洛市城市信用监测平均综合指数为73.9,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52位,月排名稳居全省第三。
一是坚持组织保障,夯实信用根基。商洛市采用市、县(区)两级联动,建立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体系,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发改委、人行商洛中支建立了“双牵头”的商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参照建立县(区)级机构,全面落实中、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
二是完善平台建设,补齐信用短板。不断完善市级信用平台功能,现平台已具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加工整理、校验、上传、异议处理、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功能,实现对报送信息实时校验、实时同步。目前,平台陆续创建415个部门、582个部门用户,常态化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城市信用监测所需信息。
三是强化信息归集,牢固数据基础。商洛市强化双公示、行政管理五类信息、水电气、不动产等城市信用监测所需的相关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推进各单位信用信息目录梳理、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工作。通过专项治理、季度通报等形式,强化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同时专人负责,严控数据质量,确保报送信息的合规性。
四是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商洛市印发《关于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推动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在依法纳税、劳动保障和市场监管等十多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印发《信用修复流程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加强信用修复监督管理,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积极推动一般失信主体按照信用修复流程和条件进行修复。
五是优势互补,全力提升监测排名。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采集、大数据挖掘及系统数据报送方式,在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信用监管、信用工作落实等方面,对商洛市七县区及市级各部门进行信用状况监测,督促各县(区)及市级部门重视信用建设工作,提升信用水平。
六是加强诚信宣传,营造诚信氛围。商洛市积极开展“诚信示范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及“信用示范县”创建活动,并围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节点,以“信用商洛”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为窗口,持续发布宣传活动动态,加强信用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城市信用监测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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