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就疫情防控期间陕西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介绍。
全省各级法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诉讼服务不停歇。2月3日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方式、暂停现场服务以来,各级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群众和当事人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热线等“零接触”渠道,进行法律咨询、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申诉信访或者其他诉讼服务;同时为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降低疫情防控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实际影响,各级法院积极推进网上庭审、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工作。
据了解,截至2月21日18时,全省法院线上各平台累计服务群众96034人次;办理网上立案申请1051件,受理网上信访23件;共完成网上开庭、调解168件;通过电话、微信、网上冻结划扣等方式执结案件517件,执结金额6917.94万元。
省各级法院严格依法办案,特别是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打击,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和经济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月14日陕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通过远程庭审进行判决,被告人杨某某因暴力抗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截止2月21日,西安、咸阳两地法院共宣判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4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
积极研判涉疫情民商事、执行和行政等案件法律问题,对于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销售的涉诉公司、企业所提出的恢复信用、许可生产、解封账户等临时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申请的,原则上依法予以准许。西安中院紧急为生产医用一类防护服、口罩的西安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和生产消毒液的西安某洗涤有限公司修复企业信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铜川市耀州区法院积极协调,依法快速解冻某隔离定点医院的银行账户,有效保障疫情防控任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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