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但就有人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昨日,西安交警实名曝光今年一季度涉酒驾驶人员名单,共有661人酒驾、325人醉驾,希望以此警示那些怀有侥幸心理的驾驶人。
5月5日凌晨,西安南门下穿隧道东口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私家车掉头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造成出租车驾驶人及一位乘客身亡。西安交警初步调查证实系私家车驾驶人醉驾逆行引发事故,其血液酒精浓度达每百毫升109.22毫克。
4月17日23时许,交警长安大队引镇中队民警在鸣犊街道沿半引路由东向西巡逻至鸣犊派出所门口时,一辆低速三轮车缓慢行驶,驾驶人形迹可疑,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吸酒精测试仪检测属于醉驾,后经血液酒精检测数值为每百毫升129.91毫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就属于酒驾,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属于醉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且处1000至2000元罚款。再次饮酒驾驶处以10日以下拘留及罚款,还要被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将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醉驾会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西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过于自信自己的驾驶技能,更不要逞强冒险。西安交警将对涉酒违法行为持续发力,从严整治,加强随机抽检、抽查的工作力度,在不同区域、不同时间,针对性地对重要路段、重要点位的涉酒违法驾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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