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近日,白水法院通过追究“拒执罪”重拳出击,联动公安机关,顺利执结一起数年未能执结案件。
2004年被告雇佣原告在其承包的墙外粉刷工程工地干活,在做楼体外墙粉刷时不慎从六楼掉落送医,多年来双方就治疗事宜多次协商未果。2016年法院令被告清偿原告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59894元。同年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2020年被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2020年3月原告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张战民通过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有能力且拒不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情节恶劣,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赵某某涉嫌拒执罪的相关证据线索移送白水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后,即传唤了被执行人赵某,在因拒执被追刑责的强大威慑下,赵某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追悔莫及,承认错误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当即履行支付了全部近6万元案件执行款。
法官说法: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白水法院今年把通过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作为一项打击和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的有效举措,大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执行工作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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