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规范的市场监管。今年以来,榆林市全面推行“联合+随机+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不断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榆林市印发了《关于调整榆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在原有16个部门的基础上,增加了综合执法、资源规划、能源、水利等13个部门,进一步扩大成员单位范围。同时,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研究制定了《榆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共包含49个领域110个联合抽查事项,将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域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市双联办组织29个成员单位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业务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监管领域检查频次过高、上门次数过多,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检查频次,我市按照监管领域相近、监管对象相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和各部门抽查计划。其中,联合抽查计划53个,抽查市场主体386户;各部门抽查计划83个,抽查市场主体1200余户。依法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工作平台、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并将处罚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真正实现对诚实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
此外,榆林市还大力推行信用等级运用,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市11万余户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按照信用风险高低,合理划分四级抽取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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