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发展落后、困难群众贷款难的实际,青海省探索建立“金融扶贫”+“信用建设”的管理机制,在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需求的同时,科学缓解商业银行的风险压力,增强了金融扶贫政策的可持续性。截至2019年5月末,青海省金融扶贫小额贷款余额达到800亿元,已有18.7万贫困人口获得贷款支持。
——一张信用证 打开贫困户金融服务窗口
青海是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区域,也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国家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如何在贫困地区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带领困难群众脱贫?一张信用证,成了打开金融机构服务贫困户的“金钥匙”。
2016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与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共同开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收集和信用档案建立工作,并对贫困户信用评级,颁发特殊的信用证,贫困户通过信用证就能够免抵押担保获得小额扶贫贷款。
贫困户祁玉堂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之一。家住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台子乡恰卡村的祁玉堂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困难户,自身残疾、妻子生病、儿子上学,祁玉堂的生活中处处是缺钱的“窟窿”。他说:“有点儿钱就补贴家用了,没本钱啥也干不成。”
向祁玉堂这样有致富意愿、有劳动技能、有资金需求、无欠贷欠息的贫困户在青海被列为“三有一无”户。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处长贾丽均说,“三有一无”户是金融扶贫的重点服务对象,金融机构面对贫困户既不搞见户即贷也不能见户拒贷,而要把信贷资金真正投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防止扶贫贷款被用作消费、防止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因贷致贫”。
2017年,顺利拿到5万元扶贫贷款的祁玉堂种了30亩当归。“种当归收入好,第一年就挣了2万元。”祁玉堂兴奋地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他把5万元贷款都还了,今年又贷了5万元,希望能继续扩大种植规模。
——信用修复机制扩大金融扶贫普惠度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青海省动态管理的“三有一无”贫困户达到5.7万户,其中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达到80%,而不良率则被控制在0.5%以内。
但在贫困户实际信用评定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造成贫困户在银行形成不良信用记录,曾影响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过程。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定基础上,构建“谅解+救济”的信用修复重建机制。
据了解,“谅解+救济”的信用修复重建机制就是各金融机构对非恶意拖欠逃避银行债务、有征信不良记录的贫困户,多方协商减息收本或免息收本的方式清偿贷款,对清偿贷款后贫困户进行二次评定,逐步增强贫困户信用意识、优化信用环境、扩大信用受益的覆盖面。
因为过去一次贷款逾期,家住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尕让乡席芨滩村二社的贫困户王生寿没有获得村里第一批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当时我刚查出来癌症,家里用钱紧张,我觉得银行贷款就跟借朋友钱一样,晚几天还也没关系。没想到拖了这几天,竟成了银行系统中没信用的人。”他说。
在了解到王生寿的情况后,村干部和银行联合展开了贷前调查。村委会主任杨占彪说:“王生寿不是恶意拖欠,平时在村里信誉也很好。村干部站在风险把控的最前线,既不能让国家的钱白花,也有义务让银行了解村民的贷款需求,解决村民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2017年1月底,王生寿顺利获得5万元扶贫贷款。
看着自家的羊圈,王生寿很欣慰:“因为当初这笔贷款,现在我才能养了这200只羊。家里有了收入,心情好了,病也好得快了。”和王生寿一样,目前青海全省共有2159户贫困户从信用修复、重建中受益,共获得了5769万元贷款支持。
不仅如此,商业银行也成为信用修复的受益者。贵德县农村商业银行尕让支行行长周新安说:“为贫困户进行信用修复,与当地政府联合发放扶贫贷款,极大地解决了银行与村民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降低扶贫贷款金融风险的同时,也节约了银行信贷成本,扶贫贷款用‘活’了。”
——金融扶贫推进仍面临难题
通过建立动态信用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扶贫贷款推进方式,青海金融扶贫成效初显。但青海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在三江源核心保护区,可开发利用的空间小、资源少,金融需求不足。从实现长期目标来看,仍存一些难点待突破。
一是记者调研了解到,目前青海扶贫小额信贷还未做到“应贷尽贷”,个别金融机构设置隐形门槛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表示,对此,已要求各金融机构进行自查、整改,但青海省内个别地区基层金融机构受信用环境不佳、贫困户贷款项目同质化严重、落地难等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在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时仍存疑虑。
二是贫困户实际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受地区自然条件限制,特别是在青海南部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户可选择脱贫项目十分有限,加之当地群众缺乏劳动技能,商业银行表示当地群众存在盲目申贷的现象。
三是由于贫困地区地域辽阔、贫困户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地区、部分贫困户对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了解还不充分。特别是在深度贫困的藏区,群众汉语水平较低、藏文识字率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
面对当地经济欠发达的实际,受访基层干部认为,首先,目前金融扶贫政策仍需进一步深化,可通过产业带动、“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将扶贫贷款注入扶贫产业中,从而带动贫困户脱贫;其次,在条件较差、特别是边远和落后的地区,对于开展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需进一步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从政策性再贷款、差别化准备金率、宏观审慎评估容忍度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第三,加大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将金融扶贫与农村信用制度建设相结合、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倡导群众树立诚实守信的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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