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在实行信用承诺审批的基础上,组织推动各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容缺受理”,100%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信易批”。
一、大胆创新,全面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信易批”
一是创新制定承诺负面清单。制定公布了312项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及办理结果不可撤销等不能采用承诺制方式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负面清单,明确清单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可实行承诺制审批。二是深化信用承诺审批。对可适用承诺制审批的事项,逐项研究细化明确可承诺后补的申请材料明细。凡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在办理适用承诺制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时,只要提交了主审材料,并向行政机关作出自承诺之日起60日内补齐相关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承诺,行政机关即当场或在承诺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三是全覆盖实行“容缺受理”。不适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的标准,并对申请人已经提交的材料同步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补齐全部容缺材料后,行政机关当场或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依法作出许可决定。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一是先批后补,提前许可。凡适用承诺制审批的事项,行政机关在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通过审查已提交的材料,即可先予批准,允许申请人提前进行生产经营,申请人同步补齐材料,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为企业尽快进入市场赢得了时间。二是边审边补,并行办理。凡适用“容缺受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可以先行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同步帮助指导申请人补齐材料,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尽快完成审批。通过把原来串行的补齐申请材料和实质审查过程,合并成并行办理,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三是固化流程,确保落实。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专门开发适用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受理”功能模块,将办事流程固化到系统当中,确保改革成果落在实处。
三、以信为本,全面保障改革措施落地
一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与信用中国(天津)平台互联互通,将自动获取的申请人信用信息,作为判断申请人能否采用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受理”的标准。对申请人做出承诺后出现失信行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列入政务服务诚信档案,不再享有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受理的便利。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天津市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联动办法(试行)》,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联动,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整体格局,对采取信用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受理”的事项,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组织各区、各部门就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受理”对审批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审批人员做好对采用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受理”的事项逐一进行跟踪指导,帮助申请人顺利完成后续申报,推动“信易批”工作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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